多措并举招大引强 “500强”企业将加速落户三亚
近日,记者从三亚市投资促进局获悉,该局公布《三亚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试行)》向外界征求意见,通过17条意见,从奖励对象、条件及标准、申报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重点奖励引进大型央企、“中国500强”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的招商引资机构,鼓励招商引资机构抓住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历史机遇,更好地发挥招商引资对三亚市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办法指出,招商引资项目在三亚注册新公司,且在三亚实际参与投资、开发、建设项目,新公司的主要投资方(控股股东,下同)入选世界500强、中央直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并实现合作协议(或承诺)约定,经认定后另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对象人民币5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三亚市投资促进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享受本办法奖励的招商引资机构应当签订承诺书,并作出三大承诺,一是所引进项目在5年内不出现减资、撤资、关停等情形;二是所引进项目的工商注册、税务、统计关系等在5年内不迁离三亚市;三是所引进项目不得擅自违反土地出让合同出租、转让用地。如不能实现上述承诺的,享受本办法奖励的招商引资机构应承担违诺责任,退回已接受的全部奖励金。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第7条奖励条件中要求“申请奖励的招商引资项目需符合三亚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且非房地产或变相房地产项目。”
另外,在奖励对象方面,征求意见明确不奖励被列入征信失信黑名单的机构。
来源 | 三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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