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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0年旧改计划出炉:惠及 153个小区、2万户以上居民

海南2020年旧改计划出炉:惠及 153个小区、2万户以上居民

admin·2020-03-12 15:09 浏览量:60
3月11日,记者从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南计划2020年完成153个老旧小区、893栋住宅楼、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惠及20000户以上居民的改造工作,目前已启动相关前期工作。  海南省住建厅副厅长陈孝京介绍,2019年全省确定在10个市县共41个小区、135栋住宅楼、建筑面积44万平方、涉及4008户居民的老旧小区作为试点开展改造工作,目前有7个项目在建设,其中有3个小区改...

      3月11日,记者从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南计划2020年完成153个老旧小区、893栋住宅楼、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惠及20000户以上居民的改造工作,目前已启动相关前期工作。


  海南省住建厅副厅长陈孝京介绍,2019年全省确定在10个市县共41个小区、135栋住宅楼、建筑面积44万平方、涉及4008户居民的老旧小区作为试点开展改造工作,目前有7个项目在建设,其中有3个小区改造已完工。此外,其他老旧小区已基本完成改造设计方案、改造实施方案制定等前期工作,因疫情原因,还未开工建设,将在3月至4月底将陆续开工建设。


  《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提出,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须在保持城镇老旧小区用地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以局部拆建、加建、改建、翻建等方式进行改造。


  哪些小区符合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认定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农林场场部建成于2000年以前、失养失修失管、建(构)筑物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环境脏乱差、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对于个别市政设施不完善、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非常强烈的建成于2000年以后的住宅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大类有哪些具体内容?


  基础类改造项目:应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主要解决环境的脏乱差和乱搭乱建问题。比如更新老化严重的管线,确保水、电、气安全运营;改造小区内部与市政排水管线混接错接问题,疏通排水管道;建设无障碍设施、规范设置环卫设施;对外墙、屋面存在渗水的房屋进行防渗处理;整治私搭乱建等。


  完善类改造项目:应为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内容。如有条件的小区要新建休闲设施,完善便民设施功能;改装、加装电梯;改建、新建停车库(楼、场、位);建设邮政服务场所、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及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等设施。


  提升类改造项目:应为丰富社会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改造内容。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小区规模,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幼儿园及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涵盖生活服务、医疗保健、照料看护等内容的养老服务设施、便民市场、便利店。


  老旧小区改造存在什么问题?


  根据试点工作的情况看,遇到的问题还不少,主要表现为:


  一是老旧小区改造尚在起步阶段,改造工作经验不足。如在确定改造内容方面,在基础类项目和完善、提升类项目的选择方面,需兼顾业主需求、资金分摊和财政投入、财政奖补,所耗费时间较长。


  二是改造资金难保障。目前普遍存在依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当地财政配套资金有困难,而业主出资意愿不强,改造资金有缺口压力大。


  三是小区居民意见难统一。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征求居民意见,需求五花八门,意见难以统一。比如安装电梯,高层居民相对于低层居民的意愿就强烈的多,但低层住户不积极,甚至反对,意见不能统一,小区改造的工作就会难以开展。


  财政资金如何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中央财政部门对老旧小区改造将予以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省级财政部门将按与中央资金1:1的比例配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市县财政部门将结合自身财力对老旧小区改造予以支持。


  具体的支持方式为:对于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项目,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对于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项目,财政资金按“以奖代补”方式积极支持;对于老旧小区提升类改造项目,财政资金将发挥引导作用,吸引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改造及后期运营。目前,已完成下达市县2019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8496万元。


  改造项目内容参考清单


  一、基础类


  1.疏通、改造管线。加强水、电、气管线的安全改造,更新老化严重的管线及其窨井盖,确保水、电、气安全运营,特别是用电抄表到户、配电房安全等改造;排查并改造小区内部与市政排水管线混接错接情况,清淘、整修化粪池和清淤、疏通排水管道;完善和规范路灯、供电、供水、通信、广电、燃气等管线,做到管线入地,条件不具备的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影响消防救援等应急车辆通行;新建、改造和完善小区道路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市政水、电、气、路、新能源设施设备。


  2.完善小区消防设施。结合现状改善疏通小区原有消防通道和消防车操作场地,保障消防车辆顺利通行和操作;完善或增设消防设施,在楼道等公共部位和场所按规定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


  3.建设无障碍设施。因地制宜按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4.整修建停车设施。因地制宜整顿车库(位)使用秩序,完善交通标识,划设车辆停放位置。


  5.规范设置环卫设施。合理设置垃圾投放设施,满足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


  6.防渗防漏。对外墙、屋面存在渗水的房屋进行防渗处理,达到防渗效果。


  7.外立面整治。对房屋外墙、屋檐、雨棚破损的进行修补处理,整修、更换破损管道,达到修缮效果;整治破损防盗网、阳台私搭乱建、外挂空调机、广告牌等。


  8.整治楼道。对公共楼道墙面进行维修改造,清理楼道乱堆乱放;整修楼梯、栏杆、楼道,修缮破损台阶,修缮、添置公共照明等设施。


  9.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方便群众了解小区总体布局;合理配置通知通告、党建、垃圾分类、消防安全知识科普等宣传栏、公示牌。


  10.其他基础类项目。

    

  二、完善类


  11.建筑节能改造。增设屋顶防水、隔热系统以满足节能、防水要求。


  12.更换门窗。更换采光、隔音及密封性不能满足要求的老旧门窗,引导居民采用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满足要求的门窗。


  13.完善便民设施功能。改装、加装电梯方便居民生活;改建、新建停车库(楼、场、位)。


  14.建设邮政服务场所、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及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等设施。


  15.配套休闲设施。维修完善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要新建休闲设施。


  16.绿化美化。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优化绿化布局;结合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恢复绿化功能。有条件的可建设花园式、果园式小区,鼓励屋项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


  17.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出入口可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巡查装置、报警等智能安防感知设备系统。


  18. 其他完善类项目。


  三、提升类


  19.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小区规模,新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幼儿园及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涵盖生活服务、医疗保健、照料看护等内容的养老服务设施、便民市场、便利店,要积极引入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业。


  20.整修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共建筑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有条件的,还应补齐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用房。


  21.室内装修。引导住户开展室内安装无障碍设施、重新装修,室内卫生间、厨房、阳台雨污分流,油烟排放、设置门禁等改造。


  22. 其他提升类项目。


  来源 | 综合南海网、海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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